一名司机因在悉尼的安扎克桥上撞上一辆停在路上的汽车,导致两人死亡而被判入狱五年。这名司机以每小时约80公里的速度驶过桥梁时没有打转向灯就换了车道。这位名叫阿迪卜·苏卡的车主在信中向新南威尔士地方法院表示,他在车祸后每天都反省自己,为受害者的家庭祈求宽恕。苏卡认为自己对无辜行人的驾驶行为非常自私,所以他写了道歉信。在接近午夜时分,另一位司机艾米·林和洪一·张在轻微碰撞后停在桥上,开启了危险指示灯,并站在两辆车之间交换信息。苏卡开车从相反方向驶来,没有打转向灯就撞上了林的车,导致林的车向前撞上了张的车。这起事故造成两名司机的惨剧。当被问到他是怎么开的速度时,苏卡声称速度是在60公里的限制范围内的。这名司机因两起驾车过失致死事件被定罪判刑五年。在量刑过程中,法官莎拉·胡根特对他的行为感到十分满意,并表示苏卡是在危险驾驶方面存在较大的失误,超出了片刻的疏忽或失误的范围。最终,她判了最高五年的监禁期和最低两年半的假释期。法官说,她对苏卡的忏悔感到欣慰,但她还是指出他的驾驶历史中一直有无视规则和确保安全驾驶的情况出现。但最后她接受了他的犯罪风险低并且他很有可能在假释期满后走上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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