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系统管理检讨委员会向医管局提出31项建议,包括建构高层人员病人安全问责框架,将安全指标纳入表现评核等。医管局质素及安全总监黄立己表示,报告针对现时分工不清楚的情况,各间医院都有质素及安全部门,医院内相对较小问题应该交由部门负责,医管局总部则应处理各间医院或部门都有的共通问题。 黄立己在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每间医院都有质素及安全部,但只有几个人,只可协助处理质素安全事宜,不可全权代理所有工作,各部门都有本身责任。他举例说如病人在病房跌倒,各病房应该自行检讨防止措施及安排,质素安全部只可做整体监察,有问题再协助处理。 对于委员会报告提及责任框架,高层人员需要承担责任,黄立己说涉及的包括行政总监及部门主管等主要责任人,但并非其他人没有责任,小单位领导例如病房负责人也有相应责任,在平常年度评核处理,至于框架针对高层人员,就由管治与架构改革委员会去检视现有赏罚制度。 香港病人政策连线主席林志釉在同一节目表示,收到医管局的摘要文本,认为报告属于比较「口号式」,包括提出加强、改善、优化、提升等字眼。他关注医管局主席提及加强问责却指解僱并非方法,质疑管理层想不到改善方法,任何改革都没有效用。 林志釉指出,一旦发生事故,如果员工已依照管理层发出的指引办事,管理层是否要负责及指引有否不足之处等,亦关注为减少防衞性的医疗行为,会否导致少做少错文化。他促请医管局要清晰事故披露机制,否则一旦发生事故,院方只是向总部通报,会否向公众通报就是另一回事。其他人也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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